《长袜子皮皮》读后感
寒假里,我读的第一本书是《长袜子皮皮》。这本书的作者是阿斯特丽德.林格伦,她是瑞典的著名作家,获得过安徒生金质奖章。
《长袜子皮皮》是她的代表作。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外貌古怪、经历奇特、性格开朗且任性的小姑娘----皮皮的故事。文章一开头,一个“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”、“鼻子长得像个土豆”的小姑娘,就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眼前,吸引住了我。她总穿着一双不配套的长袜子,一只黑色,一只棕色。不仅袜子奇怪,鞋子也奇怪。她总穿着一双黑色的大人的鞋,鞋子比她的脚要大上一倍。也许就因为鞋子大、袜子长,所以,她有个整整21个字的长名字:皮皮露达.维多利亚.鲁尔加迪娅.克鲁斯蒙达.埃弗拉伊姆.长袜子。我疑惑的是,一个人为什么会取名“长袜子”呢?为什么取的是“长袜子”而不是“长鞋子”呢?
皮皮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家庭,她的妈妈是一个天使,住在天堂;她的爸爸是一个黑人岛的国王,很少回家。皮皮一个人住在一幢小房子里,平时与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作伴,遗憾的是这匹马和这只猴子都不会说话。
所以,我觉得皮皮很孤独。在她这样的年纪,应该有家人照顾有朋友陪伴,在她交到杜米和阿妮卡这两个知心朋友之前,她都是自己跟自己玩“捡破烂”的游戏。
我佩服皮皮的生活自理能力。她能自己照顾自己,她会做早饭、烙饼、烤饼干、缝连衣裙,她还有超大的力气,能举起一匹马,能打得一群小混混落荒而逃。
皮皮很任性,就是那种完全不受大人管教,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随心所欲,这是多少孩子梦寐以求的状态啊!我对此表示羡慕嫉妒。但凡事都有利有弊,随性的生活有可能在学习知识方面造成无法挽回的缺失,让人永远停留在起点,所以,我还是脚踏实地迎接现在美满开心的生活吧。